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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关于给予宋芬芬同学勒令退学处分的通报
作者:  点击数:13  日期:2005/08/18
    鲁理工大政发[2005]55号文通知,宋芬芬同学截止5月26日,累计旷课已超过50学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04]61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五款及第二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学校决定给予宋芬芬同学勒令退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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