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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关于给予李传静 刘军同学退学处理的通报
作者:  点击数:17  日期:2005/11/11
11月11日,关于给予李传静 刘军同学退学处理的通报
    鲁理工大政发[2005]88号文通知,李传静、刘军两位同学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未到校注册。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05]64号)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传静、刘军两位同学退学处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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