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收集校庆专题档案材料的通知 | |
作者:admin 点击数:14 日期:2006/05/31 | |
关于集中收集校庆专题档案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教学部)、直属单位、校庆办公室: 根据档案法规条例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要求,为了保证50周年校庆的相关材料的完整、妥善、及时收集归档,现对校庆活动全过程形成的档案材料集中开展专题收集。请各部门、学院(教学部)、直属单位、校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将校庆活动中形成的纸质、电子、音像、实物等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并于6月底前送交学校档案馆。 附:校庆专题档案收集范围。 档 案 馆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 校庆专题档案收集范围 一、校庆活动的总体筹备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为校庆活动制作的音像视听资料及反映校庆活动的照片、录像带等声像材料。 三、贺电、贺信,来宾、校友签到记录,接受捐赠的目录、实物及为校庆的题词、书画作品等。 四、校史及校史展图片、文字解说文本,参观留念簿等。 五、为校庆活动制作发行的纪念品、物袋、宣传材料、邀请函、校徽、证件、画册、邮票、来宾、校友标识等印刷品。 六、校外新闻媒体对校庆的宣传报道材料。 七、校庆学术活动、文化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八、其他与校庆活动有关的资料、实物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