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档案复制制度 | |
作者:admin 点击数:626 日期:2007/03/21 | |
一、档案复制范围和批准权限:机密档案不得外借或带出库房,不得复制。本校教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馆业务人员审批;本校教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 三、处罚:对在档案复制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的复制者,根据档案法律法规中的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 |
山东理工大学档案复制制度 | |
作者:admin 点击数:626 日期:2007/03/21 | |
一、档案复制范围和批准权限:机密档案不得外借或带出库房,不得复制。本校教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馆业务人员审批;本校教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 三、处罚:对在档案复制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的复制者,根据档案法律法规中的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