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山东理工大学年鉴》组稿工作的通知 | ||||||||||||||||||||||||||||||||||||||||||||||||||||||||||||||||||||||||||||||||||||||||||||||||||||||||||||||||||||||||||||||||||||||||||||||||||||||||||||||||||||||||||||||||||||||||||||||||||||||||||||||||||||||||||||||||||||||||||||||||||||||||||||||||||||||||||||||||||||||||||||||||||||||||||||||||||||||||||||||||||||||||||||||||||||||||||||||||||||||||||||||||||||||||||||||||||||||||||||||||||||||
作者:admin 点击数:328 日期:2008/12/15 | ||||||||||||||||||||||||||||||||||||||||||||||||||||||||||||||||||||||||||||||||||||||||||||||||||||||||||||||||||||||||||||||||||||||||||||||||||||||||||||||||||||||||||||||||||||||||||||||||||||||||||||||||||||||||||||||||||||||||||||||||||||||||||||||||||||||||||||||||||||||||||||||||||||||||||||||||||||||||||||||||||||||||||||||||||||||||||||||||||||||||||||||||||||||||||||||||||||||||||||||||||||||
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08)的组稿工作,根据学校年鉴编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校领导指示,并参照往年年鉴组稿原则,新修订了《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08)组稿大纲和《山东理工大学年鉴撰写规范》。请按照新的撰写规范和要求全面系统的收集、整理和提交本年度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材料,保证学校年鉴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组稿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年鉴》是学校记实性的综合历史资料,它在学校存史资教和对外宣传交流等方面具有重大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认真做好《年鉴》的编纂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应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据工作分工,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选定有一定编纂业务基础且文字水平较高的人员作为责任人具体负责撰稿工作。同时注意保持年鉴撰稿队伍的稳定性、连续性,切实做好年鉴的编撰工作。 二 统一体例 严格规范 为保证我校年鉴编撰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学校调整充实了学校年鉴编审委员会,强化了年鉴编审委员会对年鉴编撰工作的指导。按照年鉴编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意见,重新修订了《山东理工大学年鉴组稿大纲》和《山东理工大学年鉴撰写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年鉴撰写的体例和内容规范。各部门、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组稿大纲》和《撰写规范》的要求,准确、及时的提交年鉴编辑材料,客观公正地反映本单位年度工作,突出重点,切忌写重韬工作总结之辙,按照条目的要求,简明扼要的概括新成果、新事件,新亮点、新做法,避免泛泛而论。文字总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另附一张工作图片)。做到资料完整、翔实、数据准确,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 其它事项的要求 (一)时限。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08),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跨年度的连续工作除外。 (二)奖励的级别 提交材料中的表彰奖励及获奖情况皆指厅及以上(含厅级)的各类奖励,校内部门奖励不再包括。 (三)报送时间 为更好的发挥年鉴资料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缩短编纂的周期,要求所撰写的年鉴材料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审阅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本学期寒假前一周截稿,送交档案馆校史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到:xiaoshi@sdut.edu.cn。 联系电话:2787229 年鉴编审委员会 2008年12月12日 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08)组稿大纲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撰写规范》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08)组稿大纲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撰写规范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以文章和条目为基本载体,为统一体例、规范行文 ,特修定本规范如下: 一、关于条目内容的撰写 (一)教学部门 条目应包括开头过渡段;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党建和院务工作等部分。 1、开头过渡段包括: (1)学院内部机构设置――行政及教学机构等,省、部、山东高校重点实验室及重点教学实验机构须分别注明;科研机构(分列校管研究所室、院属研究所室)。 (2)人员情况――教职工总数及各类人员数、师资情况、各类学生(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教育硕士、研究生班学员、普通高教本科生、成人高教本专科生、高教自考助学班学生)人数。 (3)学科和专业情况――获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含专业学位学科)、招收在职研究生班学员的学科、设置的普通高教本科专业、成人高教本专科专业、高教自学考试主考专业以及开办助学班的专业。各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精品专业须注明。 2、教学工作应包括――2008年两个学期各年级、各类学生开设的课程、教学时数,教学的组织和管理情况,实践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实验实训、见习实习等情况),教学改革工作情况(包括各级教改项目立项和获奖情况),取得的教学成果,等等。 3、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应包括――学科建设情况,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情况,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情况,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数――其中被SCI、EI、ISTP等收录数,出版学术专著数,出版编著书籍数,出版教材数,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数,获得的专利数),参加国际及国内高级别学术会议的人数及论文数,主(承、协)办国际和国内高级别学术会议情况,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等等。 4、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应包括――学生教育情况,管理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科技创新情况,等等。 5、党建和院务工作应包括――基本组织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等等。 (二)党政群团部门 可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分项记述当年的重要工作,着重反映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新进展。可辅以统计表体现工作成绩,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关于条目撰写的行文规范 (一)开门见山,直陈其事。用平易朴实的语言,把事情讲清楚,不需按工作总结的程式去套,无需“穿靴”“套帽”,或铺垫过渡和起承转合一类的词语。用事实说话,寓观点于事实之中。用纪实的手法把事情写清楚,寓观点于叙事之中,使读者从中得出结论,获得信息,不须夹叙夹论。 (二)突出重点,避虚就实。条目内容要着重反映实质性的东西,要着重介绍大事、要事、新事,写出深度,切忌内容空洞,罗列过程,记流水帐,又要避免简单化,概念化。 (三)简化文字,扩大信息容量。在能够准确表达意思的前提下,用最简洁,最精练的文字陈述其事实。文字总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书写格式要求 条目书写(打印)格式应遵循以下要求: Word文档,书面稿件采用A4纸型,条目标题用5号黑体,尽量不超过10个字,单独设行。 正文用5号宋体、段落1.5倍行距,文尾注明撰稿单位、文稿字数、完稿时间、撰稿人姓名。 正文层次较多的,分层序码书写:第一档一、二、三……;第二档(一)、(二)、(三)……;第三档1.2.3.……;第四档(1)(2)(3)……。 引用文件要严格书写文件标题、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号。公文号中的年份使用括号“[]”。 图表格式。所有表格必须有标题和表头,标题居中;图表需注明图注,要求正确、直观、清晰。 三、其它事项 1、若在行文中遇与以上规范不统一的特殊问题,可先与校史办商议后再作处理。 2、凡以前组稿要求与本规范不一致者,以本规范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