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山东高校档案工作会议精神 | |
作者:admin 点击数:3 日期:2009/07/10 | |
学习贯彻山东高校档案工作会议精神 7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和省档案局在济联合召开山东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会议中心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并就省属高校档案工作作了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高校档案工作经验交流,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27号令的相关工作,并举办了关于“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新形势下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创新与发展”专题讲座,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蔺海波处长、省教育厅杨瑛副厅长、省档案局曹明珍副局长到会做了重要讲话。 档案馆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结合本馆工作实际,就贯彻省高校档案工作教育厅会议提出了要求: 一 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7号令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自觉把27号令的精神、要求、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依法治档,促进我校档案事业的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现状,内部重点抓好四点落实:1档案管理机制的建设完善,2档案管理队伍业务培训,3档案资源的整合、开发和管理,4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 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管理。1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普及和强化全员档案意识。2完善“以责任定岗位,以岗位定任务,以任务定目标”的内部管理责任制,有机的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科室,个人工作验收和考核体系,切实研究和解决档案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落实“三结合”、“四同步”。3从部门立卷归档入手,进一步规范档案的形成、管理、保护和利用服务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案卷质量。4积极争取档案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档案工作的需要。以学习贯彻27号令和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把我校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 摄影:孟丽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