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19)》组稿工作的通知 | |
作者: 点击数:271 日期:2019/04/13 | |
关于做好《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19)》 组稿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直属单位: 为做好《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19)》的组稿工作,根据学校年鉴编纂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校年鉴编纂不断发展的实际,我们拟定了《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19)组稿纲要》和《山东理工大学年鉴编纂规程》,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是学校综合性、权威性和史料性的文献资料,具有存史、资教、助研、兴校等重要功用,在学校文化建设和宣传交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已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一张靓丽名片。年鉴编纂是学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除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外,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不断巩固和完善撰稿人队伍。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安排文字水平高和具有编纂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撰稿工作,要注意保持年鉴撰稿队伍的稳定性,切实做好本年度的年鉴编纂工作。 二、规范体例,严格规程 坚持常编常新原则,不断提升《山东理工大学年鉴》编纂质量,为此,我们对年鉴编纂规程条目的内容与结构作了许多修订,特别对学院部分提出了新的撰写要求,力求条目、结构和表述规范统一。请各撰稿单位严格按照新的《组稿纲要》和《编纂规程》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撰写本部门年度主要工作和主要成果。按照条目框架的要求突出重点和特色,简明扼要地概括本年度新成果、新事件,新亮点、新做法,避免泛泛而论。同时尽可能用图表表述(具体要求,参看《组稿纲要分解》),减少文字,文字总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需附1~3张工作图片,并辅以文字说明)。力求做到资料完整、翔实,数据准确,图文表并茂,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时限和要求 《山东理工大学年鉴(2019)》起止时间为2018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跨年度的连续工作按要求接续。为了缩短编纂周期,提高年鉴利用效率,各部门年鉴材料须于2019年3月1日前截稿。提交的材料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档案馆校史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到: xiaoshi@sdut.edu.cn。联系电话:2787229。 四、奖励级别的界定 的各类奖励,不包括校内奖励。 档案馆 2019 年1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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